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关于印发〈高 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 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要求, 我省制定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 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族方案》并巳报教育部备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诊改工作。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 总体部署,落实高职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各高 职院校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并确定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及时研究相关工作方案, 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各院校要根据国家和省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 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ahgzjy@ahedu.gov.cn, 联系人:朱永国,0551 -62831868。
三、认真开展自我诊改工作。从2016年开始,坚持“需求 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我厅在 全省高职院校逐步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立基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断改进、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 的工作机制,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针 对专业设置条件、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课堂教学实践、学校管理制度、校企合作创新、质量监控成效等人才培养 工作要素,认真查找不足,着力改进提升,不断提高技术技能 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启动抽样复核工作,定期公布复核结论。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7日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等 相关文件精神,加快高教强省建设,引导和促进高等职业院校 (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多元发展,不断 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 量工作机制,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院政〔2014〕81号)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 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 标准、制度,健全管理、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树立创新发展 责任意识和现代质量文化意识,切实履行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育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定量分析与实地调查相结合。诊改工作主要基于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有针对性、灵活有效 的实地调查研究。
(二)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以学校自主诊改为基 础,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作为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着力点,并采取针对性的 改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省教育厅根据学校自主诊改情况, 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三)全面衡量与重点剖析相结合。既全面考量学校内部 质量保证体系构建和运行情况,又重点剖析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师资等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
(四)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既考察高职院校遵循高等职业 教育规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办学标准情况,又鼓励学校开拓创新,引导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在各自的定位上争创一
(五)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关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当前状态和水平,更关注学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所采取的相关政策举措、动态提升过程及未来发展趋势。
三、目标任务
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省教育厅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 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 管理水平、特色发展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以诊断与改进为 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 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 保证体系。
(二)建立现代质量文化。通过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 改,引导高职院校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推进高职院校特色发展。坚持“一校一策、一校一 尺、一校一色”,引导高职院校立足地方、面向市场、科学定位、彰显个性、办出特色,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专业群和 人才培养模式。
(四)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 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 以信息化为手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诊改对象与复核抽样
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内部质量保 证体系诊改工作。省教育厅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有计划地 安排抽样复核工作,每3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少于总数的
2. 2016年起启动诊改工作;2017年起选择部分办学水平 较高的高职院校开展诊改试点;2018年起开始组织省级复核。
五、诊断项目和要素(见附件1 ) 六、基本程序
采取学校构建体系、自主诊改、省级数据分析、抽样复核的程序进行。
(一)构建体系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是诊改工作的基础。高职院校应以国家和省诊改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内 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边建设边诊改,达到以诊改推动内 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目的。
(二)自主诊改
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厅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依据本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成效,对照诊断项目和要素,逐 条逐项进行分析诊断,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和责任人,确定改进进程。学校自主诊改可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自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本校质量年度报
(三)数据分析
专家数据分析于暑假完成。各校于当年7月将自主诊改时 间安排和有关材料报送省诊改办(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
(四)抽样复核
复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
1.公布复核院校名单
省教育厅将于每年秋季学期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接受复核的院校名单。
2.复核院校提交材料
接受复核的学校,应在复核工作开始前30天向省教育厅提交以下材料,并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1)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2)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3)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状态数据平台最新数据;
(4)近2年学校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
(5)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规划及其他子规划;
(6)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或行业发展规划。
3.组建复核专家组
省教育厅根据复核院校特点、专业等情况,从省级诊改专家库中选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一般为9人(含 秘书1人),主要由熟悉高职教育的院校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名单提前7天通知复核院校。
4.专家审阅分析材料
在专家组进校抽样复核之前,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阅读和分析,形成初步印象并确定复核时重点诊断要素和内容,以便提高工作成效。
5.专家抽样复核
抽样复核原则上于当年11月底完成。
6.审议专家组复核结论
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专家组的复核结论,并向省教育厅提出复核结论建议。
7.公布复核结论
复核结论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发文公布。
8.学校整改
学校须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复核工作结束一个月以内,将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9.回访
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整改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到被复核院校进行回访。
七、结论与使用
复核结论反映院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我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 表中,诊断要素共16项。复核结论分为“有效” “异常” “待
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有效一一16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3项;改进措旅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效明显。
异常一一16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0项;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待改进-- 上述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况。
“待改进”和“异常”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期满后 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
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校,省教 育厅将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申 报等限制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遴选熟悉高职教育、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职院校专家、教育研究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建“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简称“省诊改专委会”,名单另行下发),主要负责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省教育厅建立动态的诊改专家库并规 范专家管理。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将其作为 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要求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诊断与改进制度,切实保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 量。各校要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领 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负责本校的诊断与改进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条件保障。省教育厅将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各校也要制定政策,为教学工作诊断与 改进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办公设备和经费保障。各校要切实 提升教育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为教学工作诊断改进提供技术支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校要组织开展诊改工作的学习培训,解读有关政策制度、质量标准、学校质量目标、质量方针 等,领会现代教育质量文化的精神实质。
九、纪律与监督
加强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一)各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复核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安徽省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复核专家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将予以更换并及时公布。
(四)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不良反响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省教育厅在安徽高教网设立诊改工作专栏,将诊改 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 校要将自主诊改和复核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 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