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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9/3/4 15:52:52】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作者:殷东梅】 【 关 闭 】

各系(部)、实训中心:

   为扎实地做好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定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15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实训中心自查和教务处、教学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授课计划检查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于3月8日前,向课程所在系(部)提交授课计划(一式两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份存系(部),一份由教学副主任于3月12日前集中交教务处教检科。3月14日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对授课计划进行全面检查。

   二、教案检查

   各系(部)于3月8日前,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本次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对于“课程思政”内容的科学设计和合理安排(课程导论部分、课程内容当中设置的次数)。教案3月13日后教务处、教学督导组随机抽查部分教师的教案,被抽查教师名单在第二周公布。

   三、本学期使用的实训指导书、实验报告的准备情况检查。

   四、系(部)本学期教学活动计划制订工作检查。系(部)应根据《学院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合经院﹝2018﹞49号)、《关于印发<学院实施“课程思政”行动方案>的通知》(合经院﹝2019﹞8号)和《2019年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学期的教学活动计划。

   五、检查实训中心对全院实训仪器设备的维护情况及实训室日常管理情况。实训中心要对全院的实训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地维护,保障其处于良好的状态;要加强对实训室的日常管理,使实训室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请各系(部)、实训中心认真细致地做好上述工作。各系(部)于3月12日前将附表1、2、3、4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教务处教检科。


   附:1.授课计划检查汇总表.doc

       2.教案检查汇总表.xls

       3.本学期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的准备情况检查表.xls

       4.系(部)教学活动安排表.doc


                             教务处、教学督导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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